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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刑事案件】巫师夫妇碎尸案(四):莫娜喊冤 称是义子所为

【90年代刑事案件】巫师夫妇碎尸案(四):莫娜喊冤 称是义子所为

莫娜,成了这宗案件永远的主角。

终于,轮到第三被告莫娜出庭自辩了!

当时,她选择在犯人栏自辩,因为这种方式无须宣誓,控辩双方也无权盘问,而法庭则会胥视被告的辩词,决定是否可以接纳。

在过去的审讯中,第一被告朱莱尼及第二被告阿芬迪都是选择在证人栏宣誓自辩。结果阿芬迪在接受盘问时,常常陷入前后矛盾及穷于招架的宭境。可能有见于此,莫娜选择了在犯人栏内自辩。

莫娜选择在犯人栏内自辩。

莫娜  永远的主角

在庭上,莫娜不断喊冤,自称没有杀人,一切都是义子朱莱尼所为。间中,还提起了小女儿被朱莱尼带坏,以此想要证明朱莱尼的人格有问题。

莫娜在过去的审讯当中,一直都被喻为是‘永远的主角’,这次也不例外。她一开场就为庄严的法庭带来了一些笑料。她说:“各位陪审员、法官大人、副检察司,大家好。我叫玛兹娜依斯迈,又名东姑罗哈尼,或莫娜芬迪,是本案的第三被告……

我嫁给阿芬迪已有十一、二年了,我俩都是政治人物,经常教人向善。我们一直生活在富有的环境,豪宅名车从不缺。我们没有策划杀害尊贵的拿督马兹兰。天啊!只有上天会明白我们。”

她的发言引来了律师的啧啧声,没想到她竟然当场发脾气。“我最讨厌别人在我说话时,发出啧、啧等不相信的声音。我发誓,我是在讲真话。只有天会相信我,法官大人,对我不信任是我最恨的事。”她当时的这番话,使得法官大人也难以忍耐,整个法庭沉闷的气氛,顿时热闹了起来。

这是莫娜证词的部份摘录(第一人称):

“朱莱尼是阿芬迪在巴生直落昂开设的武术班里的一名学员,常唤阿芬迪为爸爸,叫我作妈妈。其实,其他学员也都是这样称呼我们的。我当所有学员都是自己的孩子,没有特别宠爱哪一个。至于他们是否真的把我们俩当成爸爸妈妈,就不得而知。

我的小女儿玛芝迪雅娜,当时只有6岁,是一个很有礼貌的小女孩。她平时不爱与人亲近,但不知为何却特别喜欢朱莱尼,睡觉时还会叫着朱莱尼的名字。我们一家本来生活美满,但是女儿自从认识了朱莱尼后性情大变,连街边买的冰淇淋也吃,平时不爱坐摩多的她,还愿意坐上朱莱尼的摩哆。

问题是,朱莱尼的摩哆即没有灯、没有执照,也没有车牌。做为母亲的该有多担心,女儿是我的心肝宝贝,是我的生命之光……(莫娜忍不住在庭上痛哭)我女儿一直都不说谎,但她竟然偷钱,一天去两三次商店。朱莱尼不但没有劝阻女儿的不良行为,甚至三更半夜的带着女儿一起出去。

由于女儿也很喜欢朱莱尼,所以朱莱尼就一直跟着我们一家人,假意说要学习更高深的武术。

1993年7月2日,拿督说精神很差,要求冲花凉加强体力,于是阿芬迪便帮拿督冲花凉。没想到,突然听到‘wroop’一声,突然一把斧头快速地向拿督的颈项砍了两下,鲜血喷向我的衣服。我看到朱莱尼咬紧牙齿,像是一个失去控制的人,但又不是发了疯。

朱莱尼杀了拿督后,叫我们夫妻离开冲凉房再把门关上。阿芬迪去抱睡梦中醒过来的女儿,我也换了沾血的衣服,然后坐上阿芬迪驾的拿督轿车朝吉隆坡方向驶去……

我和丈夫阿芬迪没有计划,也没有意图或是什么作法要杀死峇都达南区州议员拿督马兹兰。我和丈夫生活奢华,可说是过着幸福的生活。

阿芬迪是一名勤劳的人,会施法为人置放法物以加强体力,也会售卖护身符,平时口袋里装着三四十万现款是常见的事。我们喜欢到大酒店过夜,我们也有许多名贵汽车,如马赛地、积架、铃木四轮驱动车、维根和两辆BMW。这种话我们只会向有钱人说,因为有钱人才会明白……”

莫娜表示被扣留时,有警员虐待她。

自辩过程中,莫娜也在庭上控诉被警察侮辱的事件。

“在我被扣留时,有警员虐待我(她弯下腰,用手拨开头发展示整容后的缝针处)陪审团,你们看吧!这就是他们把我当糕点一样按压的地方……有一次我晕了过去,醒来后只看到警官站在我面前,而我衣服上的扣子没有被扣上。(她不愿再说出详情)警方也侮辱我,指我要和达官显要上床,更指我和马兹兰有暧昧关系。”

求宽赦屡碰钉 三人同时正法

经过了75天的审讯,州议员马兹兰碎尸案终于在1995年2月9日有了判决。在这审讯期间,控方传召了67名人证,辩方则有7名证人,呈堂证物多达238件,高庭法官记录超过900页。

法官在最后的总结案情时,也引导了7名陪审员在做出裁决时,需要考虑的几个情况:

1.辩方无法挑出针对三名被告的任何疑点,所以他们提出的只是说明,不是佐证。

2.朱莱尼及阿芬迪的自辩不能获得法庭接受。原因是朱莱尼称自己在神智不清下杀人,却清楚记得自己拿了阿芬迪的180令吉。

3.阿芬迪称自己拥有的已故印尼总统苏卡诺三件值250万令吉宝物(拐杖、宋谷及护身符)是捏造的,因为它根本没有神奇力量。

4.在法律上,共同意图谋杀可以在几种情况下发生,只要他们有共同的策划,不论谁人负责执行都无关重要。

三人最终上诉失败。

基于这几个重点,陪审团最后以7票一致裁决巫师夫妇阿芬迪及莫娜与他们的义子朱莱尼杀人罪名成立,法官随即宣判送他们上绞刑台。

三名被告闻判后神情不一,朱莱尼表现木然,并向记者表示这是预料的结果,所以在下判前一晚心情平静,自知难逃一死。

阿芬迪则笑脸迎人,表现镇定地说:“我接受法庭的审判,我妻子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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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娜则反应异常,在被庭警押走时抛下一句:“我很高兴!感谢马来西亚人民。”然后,还风情万种地向群众挥手表示感谢。

三名被告在监狱等候行刑期间,还有三个逃生机会。先向上诉庭上诉,失败的话再向联邦法院上诉;再失败,就得等宽赦局定夺。

1997年10月24日上诉庭三司经过4天审讯,一致驳回阿芬迪、莫娜及朱莱尼的上诉,裁决高等法庭法官对此案的审讯,并无不公平之处。三人对这次的上诉失败也有不同反应,朱莱尼显得沉默;一身黑衣黑裤的莫娜一贯微笑著说:“我接受法庭的任何判决……”憔悴的阿芬迪则说:“你还要我说什么?法官所说的,都是真实的。”

1999年4月13日,联邦法院三司聆审此案的上诉后,认为法院没有理由干预上诉庭的判决,而且上诉方也无法挑起合理的疑点,因此被告们的上诉被驳回。

最后,莫娜夫妇死罪难逃。

对于这次的判决,莫娜与丈夫相视而笑,更在上囚车前高喊:“我对判决并不失望,只有法律能定我的罪。马来西亚进步!巫统进步!我是巫统党员……”

2001年4月4日,彭亨宽赦局终于终断了三人最后的求生机会,正式宣布拒绝宽赦这3名死囚。同年11月2日,加影监狱局发表文告,宣布朱莱尼(时年36岁)、阿芬迪(时年44岁)及莫娜(时年45岁)已于清晨5时59分同时正法。

据说,莫娜在侯刑时,表现得非常平静。

当时有报导引述监狱官的谈话,指3人被送上绞刑台正法时,神情淡定。他们一句话也没说,好像其他的死囚一样接受即将走上绞刑台的事实。

谣传巫师利用巫术逃走   言明自己不会死

其实巫师夫妇在监狱等待上诉时,仿间遥言四起。有传莫娜运用她的法术从监狱飞走了,也有人说看到她在吉隆坡某购物中心逛街。

曾经谣传莫娜施法飞离监狱。

由于传言热炽,时任全国监狱总监拿督查曼干不得不现身澄清,证实传言无稽荒谬,声明莫娜和她的丈夫阿芬迪仍然被关在加影监狱,而朱莱尼则被关在半山芭监狱。

而最耐人寻味的是有消息传出,莫娜被送上绞刑台之前曾对身边的人说:“我是不会死的……”这句话,再次为莫娜蒙上了一层神秘面纱。

明晚预告:莫娜到底是何许人?为你揭晓她生前传奇故事,死后住家的情况。到底她是不是真的不会死呢?

资料来源/生活出版社资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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