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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为什么穿制服吃东西却像犯罪? 只想活得像个穿制服的人

职场|为什么穿制服吃东西却像犯罪? 只想活得像个穿制服的人

趁着查察时的空档,我走进勤区里的超商。因为要快速、方便地解决,当然不能买便当那种吃起来很麻烦的食物。我拿了两个饭团,再拿一瓶帮助吞嚥用的茶饮,这就是我今天的早餐加午餐。

下午三点才要吃第一餐,真的是有点饿了啊。刚好前几天我发现一个不错的地方,就去那边吃吧。

辖区里面的庙,在它后面刚好有一个可以容纳一辆机车的小空地,旁边都是一些废弃铁皮屋,没有什么人会特意去那里,这样就能减少被人发现的机会。

我把东西放在机车座垫上,躲在墙角开始吃。但我每吃下一口,就赶快把东西藏起来,确定周边都没有人后,再继续吃下一口。

那天气温11度,虽然饭糰本来就是冷的,但我还是感觉愈吃愈冷。

如果有一天,能够光明正大地坐在大家面前,吃着热热的食物……这样的愿望会太奢侈吗?我不知道,也不敢知道。

超商比家还孰悉

‘民以食为天’,这句话念起来这么自然,但对警察来说,吃饭却是难如登天。

派出所通常会集资办理伙食,不过我们没办法每一餐都吃到。常常工作一忙,等你有机会上餐厅时,同事早就把饭菜收掉了。大多数时候也就干脆不吃,或是自己另外去找吃的。

也因为供餐时间固定,身为轮班工作者,实在没办法配合这些时间特地醒来吃饭。特别是上深夜勤时,都得自己准备消夜,虽然那对我们来说,应该算是午餐。

假如我身体不舒服去就医,药师说:“白色药包是早餐饭后吃,红色药包是晚饭后,而且注意不要熬夜。”我会感觉很困扰──究竟我睡到晚上8点醒来后吃的第一餐是早餐,还是我熬一整夜,在早上8点下班吃的那一餐叫早餐?

因为没办法吃到定时供餐,我们经常买外食。对警察来说,超商比自己的家还要熟悉。我走进超商买三餐的次数,比吃派出所餐厅的伙食多。

穿制服买东西,不是犯罪

不过,就算要买个餐点,对警察来说也是艰难的挑战。曾经我穿着制服在超商排队结帐时,一名妇人走到我后面,瞪大眼睛,盯着我:“警察也要吃东西喔?”我想就算找遍全世界,也没有不用进食的警察吧。

然而,警察买东西仍会被许多人用放大镜检视。就算我们当下没有任何案件要处理,在停车格停好车,跟大家一样排队,花自己的钱买东西,民众还是会觉得有碍观瞻而检举,有些长官就会因此惩处。

为了填饱肚子,我们要套上便衣外套,小心翼翼地环顾四周,低调地走到附近商店,买完之后,快步离开──对我们来说,在商店购餐好像是作奸犯科一样。

直到2016年,警政署在脸书上宣布同仁著制服购餐,督察单位不得任意惩处,大家才终于发现,原来穿制服买东西不是犯罪。

然而就算如此,许多同事依然会穿上便服去购餐。毕竟署长这么讲,长官不一定这么想。

虽然让你买东西,但吃东西却又是另一回事了。

许多长官不喜欢看到大家在单位用餐。如果员警趁空档到餐厅吃饭,会被说是「违反勤务纪律」。如果发现值班员警去吃饭,就算值班台有其他同事在顾,还是会被说「擅离职守」。

有一次,备勤的学弟坐在办公桌前吃早餐,长官看到后,非常不高兴。

“你怎么在这边吃东西?”

“我在吃早餐。”不知道是学弟神经大条,还是他真的不知道在办公室吃东西会出问题。学弟的语气非常无辜。

“早餐不会在上班前吃完吗?利用上班时间吃早餐,就是在摸鱼!”

这么严重?不过,我之前也看过这位长官在办公室吃早餐。看来上班吃早餐算不算摸鱼,是以官阶来决定的。

“有时间吃早餐,不会出去多开几张单吗?绩效那么差,还敢说在吃早餐。”长官仍然不留情面地痛骂。

虽然学弟是备勤,任务是在所内待命受理案件,但都被这样说了,他也只能默默地出门。

警察是人,也需要吃饭、买东西

明明没有规定禁止员警用餐,但因为吃饭被处分的例子也不少。

2015年,永和分局有员警凌晨四点时值班吃饼干,被督察组长以「从事与公务无关之行为」记申诫,后来因为媒体报导被大肆抨击,分局才赶紧把处分撤销。

如果进食是与公务无关之行为,那么是否连呼吸也是呢?边工作边吃饼乾的基层警员被处分,那么长官们在分局办公室泡茶、吃茶点,难道是与公务有关之行为?

尽管有永和分局这个例子,但还是有长官禁止员警在办公场所用餐。我自己也遇过分局长要求禁止在值班台饮食,理由是民众观感不佳。

“我忙到没时间吃饭,当然只能在值班时吃。就算用餐,我接电话、操作系统没有疏漏,也有警戒人员出入,请问这样子有影响到工作吗?所谓的民众观感不佳,到底是基于哪一份民意调查?”

没有人回答我的疑问。我至今依然不知道答案,但如果真有谁观感不佳,大概是这些长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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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些长官还会规定单位用餐时间,限制员警只能在某一个时段在餐厅用餐,其他时段在餐厅里都是「规避勤务」。

对勤务不断接续、没有休息时间的外勤警员来说,等于只要用餐时间排到巡逻之类不在所内的勤务,或者刚好遇到案件要处理,你就别想吃了。

这是外勤单位与幕僚单位的鸿沟吧。我们并不像他们朝九晚五、中午还有一小时午休。这些用餐规定,完全没有考量外勤的工作情境,只是依据幕僚的角度设想。

制服彷彿囚衣

只是因为穿著制服,连买东西都要遮遮掩掩;只是因为穿著制服,连吃东西都会被问罪。就算是买公务用品,还是要特地换上便服。

制服彷彿是我们的囚衣,为什么会这样呢?明明没有规定,为什么我们不能做?我开始不想要再配合这样的默契了。

上班时,我穿着制服去买冷饮、去咖啡店买招待长官用的蛋糕、去水果店买给督察的水果、去买修理枪柜用的五金。

下班后,我穿着制服进去超市采购晚餐的食材、走进图书馆找我要借的书。

我感觉很自在。其实没有多少人在意我,也不会有民众因为我穿著警察制服买东西,他的权益就受到侵害。

我只是穿着制服的人民,在合法范围内行使我的权利。

“你在准备晚餐?”站在冰柜前,一位妇人向我搭话。

这一次,我不会觉得尴尬了。

“没错。”我微笑回应。

活得像个人,并不是犯罪,不需要感到困窘。警察没那么特别,就是个普通人类。

资料摘自:宝瓶文化《活得像个穿制服的人:我是警察/王惀宇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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