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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闻 | 女子遇上恐怖情人 被法庭判赔 6 万令吉

趣闻 | 女子遇上恐怖情人 被法庭判赔 6 万令吉

一名罗姓女子在 6 年前因工作认识了林姓男子,两人交往后因感情纠纷而闹上警局,才惊动了林妻。林姓男子其实早在 22 年前已结婚,育有 4 名孩子。林妻在知道丈夫的婚外情后,并没有马上与丈夫断决关系,而是给了机会他。

当时,三方都达成了和解,林、罗也同意不再联系、见面。但是,林妻却在 4 年后,从丈夫的手机里发现两人仍如情侣般交往。两人不但曾在罗女住处幽会,更在 2021 年至去年间,发现了两人的性爱影片、一同出游亲密照和对话。林妻愤而对罗女提出民事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赔偿 60 万元。

罗女承认与林交往,但认为是受林不断骚扰、施压下才恢复交往。罗女表示,自己在四年前的庭外和解后,就向林提出分手,却没想到会遭受林的传讯恐吓。据查,去年 8 月至 9 月间,林传多则讯息给罗女,称「我不甘愿,我死也不会放过你」、「我命豁出去了」、「你要继续搞到工作没了生命没了吗」,要胁罗女继续交往;去年 9 月初,林又拿罗女住处钥匙进屋捣毁家具,再闹上警局。罗女后来撤回毁损告诉,但林涉恐吓罪,去年底经高雄地方法院判拘役 5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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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罗女有不得以的情况声明,但是法官却认为,罗女既然知道林有如「恐怖情人」的人格特质,当初和解后,如果林又逼迫她复合,应该积极报警,甚至声请保护令,借此彻底断绝再次受害的可能,而非再与林交往长达近 3 年,发生多次性关系。所以最后判决罗女需赔林妻 40 万元台币(约 6 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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