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 Reading
教师可体罚恶行男生 禁公开场合执行免伤自尊

教师可体罚恶行男生 禁公开场合执行免伤自尊

据教育部2003年通令,校长可下放权力给特定老师,体罚在校内犯下中度和严重纪律行为的男学生;但校长或教师鞭打学生时,不可选在周会或正在教学的课室,因这会伤害学生自尊心,并会对学生个人发展留下负面效果。

至于女学生,则一律禁止使用体罚。

时任教育总监拿督阿都拉菲,于2003年10月29日向学校发出上述通令,称1959年教育条例(学校纪律)阐明,有关体罚必须出自给予学生教训(Pengajaran),而并非基于老师生气和报复学生心态。
 
“校长或教师必须了解,使用藤鞭鞭打学生是属于教育过程,但不是一项破坏学生身心的工具。教师也需要了解,鞭打只是让学生知道,主要是作为他们抵触学校纪律问题的一个教训。”。

小过行为包括未穿着完整校服;在课室喧哗影响其他班级;上课迟到;干扰教师;以及未带书本、未做功课、不专心听课等。

纪律行为和可以进行的惩罚

文/中国报

推荐

【免责声明】

《风采》网站欢迎读者/网民留言,创造友好交流空间;唯网民留言皆不代表本网站立场。本网站有权删除任何人身攻击、鼓吹种族宗教隔阂、诽谤造谣、网络霸凌等煽动性留言。

想要买《风采》,网购最方便!
·https://s.lazada.com.my/s.hijNk   
·shopee.com.my/nanyangpressholdingsberhad
·订阅《风采》电子杂志: https://vip.sinchew.com.my/e-feminine/ 

What's Your Reaction?
极品
0
高兴
0
喜欢
0
一般
0
无聊
0

Copyright © 2023 南洋报业控股有限公司 Nanyang Press Holdings Berhad No. 195801000105 (3245-K). All rights reserved.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