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家祯眼中的前死囚牧师


一般人对待前死囚的态度,即使并不排斥也不会毫无保留的接受。彭家祯也一样。
目前是“新山和平长老教会”长老(即领袖)的彭家祯,在前死囚黄百友从监牢被释放不久即认识他。当时黄百友被介绍到其教会参加聚会。彭家祯和教友们得知其背景时,都带有先入为主的观念,认为曾被判死刑的一个人,一定有些恶习、性格的缺陷以及负面的因素。因此难免有点担忧。一些家长也担心是否会影响孩子。
但他们认为无论如何总要给人一个机会,因此并没有排斥他,而是抱着观望态度。最终黄百友并没有让他们失望。从一名教友到干事、传道及至当上牧师,都以言行态度证明他已彻彻底底的悔改,生命也获得更新。
彭家祯也是教会的长老(领袖)
*带领百名戒毒者回返正途
“这过程是漫长且渐进式的。他的作为都表现他确是一名执意悔改并要回馈社会的人。尤其当年他在我们的教会当上传道时,即开始投入进行社会关怀的事工,负起教育戒毒者,协助他们改过自新的艰难工作。那时他刚新婚不久,却愿意花上大量时间与精力,全情投入去做,并带领超过上百名戒毒者回返正途。”
“那时我们教会也成立了一组由我带领的诗歌布道宣教队,联同他一起巡回全马甚至到国外去分享和作见证,让很多人知道生命是可以透过宗教信仰获得彻底改造。”
他指出,大部份人对释囚有所顾忌是难免的。释囚要获得世人接纳,本身的言行态度与决心很重要。环境也造成他们成功悔改与否的其中一个因素。若再三被拒绝,沮丧之余确会令他们走回头路。
“以黄百友为例,当初我们给他机会,包括教会的长老愿意聘用他,过后教会也资助他去读神学,是基于他在监牢中已悔改信主;在我们的认知里,若一个人要悔改并有信仰背景,就比较容易接受;如果没有信仰背景,也不是说完全不能给予机会,但相对之下几率就较低。因为纵使有信仰者,都有可能重蹈覆辙,更何况一个完全没有信仰的人?当然,最后黄百友也以行动证实了他悔改的决心。”
教会成立了一组由彭家祯带领的诗歌布道宣教队,联同黄百友一起巡回全马甚至到国外去分享和作见证。
*总该给人一个机会
询及他本身对“废死”有何看法。他认为这不只是受刑人或受害人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层面的问题。在恩典和公益之间很难去取舍。站在信仰的立场,觉得总该给人一个机会;但另一层面却认为罪犯应当得到应有的刑罚。
“死刑只是刑罚最高的一个手段,不是终极的目的。但这个刑罚是否真的具阻遏作用?会使社会更和平?自古就有死刑,也不见得有执行死刑的国家就没有罪犯。但坦白说,死刑也确有其阻遏作用,只是过程里或会牵渉很多疑虑,包括是否透明公正的判决或存在某些偏差。这些在在挑战司法与执法者的智慧。”
“要维持死刑,必要探讨整个制度问题;要废除死刑,也要顾虑很多负面因素。现今大部份调查都较倾向于维持死刑。因为老百姓认为一旦没有死刑,匪徒干坏事就无所顾忌了。我认为整个社会的醒觉和教育更重要,当全民的教育被提升后,其实死不死刑已非重点。如果人被改变,就倾向于少犯罪。但重大的罪如果没有这个机制,就很难彰显公义。所以,废不废死确是很考智慧。而我个人觉得,无论如何还是要给死囚一个机会啦!”
彭家祯当初得知黄百友的背景时,和一般人同样对他抱着观望态度,但很快就因其言行态度而全然接纳了他。
死刑在大马
会否成为历史?
自从政府有意废除死刑的消息传开,即引起广大市民的关注。与此同时,又有一批人持“反废死”的意见而坚决反对政府废除死刑。事件是始于去年杪。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指出,内阁已经在2018年10月10日议决废除死刑和暂缓执行死刑。并强调政府的立场坚定不U转、不公投。同时还表示,若希盟的议员们不支持废死就只有辞职一途。引起民间很大的反弹。
其实非政府的废死组织自2010年起已讨论及争取废除死刑,只是一直没有显着的成果。直至去年10月10日世界废死日,政府才正式有了以上议决。据悉,在全球193个国家中,目前已经有142个国家废除或停止执行死刑。当中有106个国家已经全面废除死刑。根据大马现有法律,凡贩毒、谋杀、绑票时致死他人、意图伤害国家元首或州统治者、教唆武装部队叛乱及拥有军火等严重罪行,都可被判处死刑。
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说法:政府议决废除死刑,主要是迈向更有人权的国度。
>希盟的大选宣言之一
这次议决废除死刑将涉及8项法令下的33项死刑罪。即刑事法典、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960年军火法令、1961年绑架法令、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1972年国防卫队法令、2006年水供服务工业法令以及2010年商业策略法令。目前监牢约有6万5千多名囚犯,当中死囚不到千三人。在这些死囚中,有900多名是涉及毒品而被判处死刑。其余大部份是杀人犯,以及少数涉及绑架或携带枪械等。一旦确立废除死刑,这些死囚不会被释放而或被判终生监禁。
>让误判或冤案死囚能获酌情处理
刘伟强指出,政府议决废除死刑,主要是迈向更有人权的国度。若不废死,无形中是支持去杀人。民间也不乏支持废除死刑或废除强制性死刑者。以让一些误判或冤案下的死囚能获得酌情处理;反对废死的人(尤其亲人被谋害的家属)则认为让杀人犯可以逃脱死刑而感不公;也有人担心一旦废除死刑,将没有法律可以震慑罪犯而让社会更危险。
早前据刘伟强表示,这项废死法案会在2月底提呈给内阁讨论核准,并准备在3月份提呈给国会寻求通过。然而,由于民间对政府要废除死刑一事引起激烈反弹,政府在听取民意后,终于态度放软,决定将原有的“全面废除死刑”建议,扩大至“废除强制死刑”,允许法官拥有裁量权,以决定是否判处谋杀案和贩毒被告死刑或终身监禁。 政府已拟出3个选项,准备提呈给内阁以选出其一。一旦内阁通过,即提呈到国会。
在这3个选项中,第1项是在8项法令中的33项罪行完全废除死刑(total abolition)。若被告在法庭的全面审讯中认定有罪后,将被判终身监禁;第2项是废除强制性罪行包括谋杀的死刑。法官拥有裁量权可以自行决定对被告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第3项是废除在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中的强制性死刑,改判监禁30年。
采访/整理:aNGie
■详尽内容:第684期《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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