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SRC案件审讯里程碑

为期4年的SRC案件审讯终于结束,前首相纳吉上诉失败。联邦法院维持原判,纳吉监禁12年、罚款2亿1千万令吉。
让我们来重温这条4年漫漫聆审长路。
地庭
2018年7月4日
纳吉在吉隆坡地庭被控3项刑事失信罪及1项滥权罪,纳吉否认罪 名。
2018年8月8日
纳吉再被吉隆坡地庭加控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的洗黑钱罪名。
高庭
2019年4月3日
SRC国际公司案件正式在高庭开审。
2019年8月27日
控方完成举证。先后传召57名控方证人供证。
2019年11月11日
高庭宣判纳吉涉及SRC公司3项刑事失信、1项滥权罪及3项洗黑钱案所有控状表面罪名成立,高庭谕令纳吉需对7项控罪出庭自辩。
2019年12月3日
纳吉出庭自辩首日,申称对SRC资金流入银行账户不知情,表明银行账户是由机要秘书阿兹林管理,他从未看过有关银行结单。
2020年3月11日
完成自辩阶段。
2020年7月28日
高庭宣判纳吉涉及的7项控状罪名成立,刑期同时执行,监禁12年、罚款2亿1千万令吉。
2020年7月30日
纳吉入禀上诉庭,提出上诉。
上诉庭
2021年4月3日
以阿都卡立为首的上诉三司,进行为期15天的上诉审理。
2021年12月1日
纳吉入禀上诉庭,要求将新证据纳入上诉中。
2021年12月7日
上诉庭最后以未满足法庭司法法令第61条文拒绝纳吉纳入新证据申请。
2021年12月7日
纳吉随后向联邦法院 上诉,挑战上诉庭驳回其提呈新证据的申请。
2021年12月8日
上诉庭三司一致同意维持高庭判决,驳回纳吉在高庭所提出的上诉,维持原判——监禁12年、罚款2亿1千万令吉。
上诉庭随后允许纳吉暂缓执行裁决,以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联邦法院
2022年3月16日
联邦法院五司拒绝纳吉挑战上诉庭驳回SRC上诉案纳入新证据的申请。
2022年4月25日
纳吉律师团向联邦法院呈上诉申请书,并列出94项必须从SRC案无罪释放的理由。
2022年4月29日
联邦法院择定从8月15日至19日,及8月22日-26日,进行为期10天的终极审讯。
2022年5月31日
英国御用大律师乔纳森莱德入禀吉隆坡法庭,申请成为马来西亚律师,以代表纳吉在联邦法院的上诉案为纳吉辩护。
2022年6月7日
纳吉二度入禀联邦法院,要求将新证据纳入联邦法院上诉案,以及要求联邦法院宣布高庭审理的案件无效。
2022年7月21日
吉隆坡高庭驳回女王律师乔纳森莱德在SRC案代表纳吉出庭辩护的申请。
2022年7月26日
纳吉更换原有沙菲宜律师团队,改由前首相署部长再益参与合伙的律师团,由郑宝德为首席辩护律师。律师团队随后以需要更多时间研究案件为由,要求联邦法院展延审讯。
2022年7月29日
联邦法院拒绝纳吉展延审讯申请,维持原定审讯日期。
2022年8月15日
联邦法院批准纳吉修改纳入新证据的动议,控辩双方就新证据申请进行陈词 。
2022年8月16日
联邦法院驳回新证据申请,择定8月18日进入最终审讯。
2022年8月18日
郑宝德再次申请展延聆审,遭驳回。郑宝德随即要求退出此案,联邦法院不批准。辩方拒绝陈词,由控方开始陈词。
2022年8月 19日
纳吉解雇再益的律师事务所为此案律师。郑宝德要求展延8月23日及24日的聆审被拒。控方结束陈词。
2022年8月23日
上诉失败,维持监禁12年、罚款2亿1千万令吉原判,结吉即日入狱到加影监狱服刑,成为我国首位被判入狱的前首相。
资料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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