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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纳吉SRC案终审看司法信心

【时评】 纳吉SRC案终审看司法信心

前首相纳吉SRC案昨天终审。

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面对SRC公司案7宗罪,上诉到最高级别的联邦法院败诉,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为首的5名联邦法院法官,维持高等法庭和上诉庭,对SRC公司案,判处纳吉监禁12年和罚款2.1亿的判决。这起涉及国家前领导人的司法终极审判,再次成为国际新闻通讯社的重点新闻。

这起判决在国内一样是炸开锅,国民对终审结果出现全然不同的3种反应:

  1. 坚信纳吉有违法者高兴庆祝
  2. 坚信纳吉是无辜者伤心落泪
  3. 长期对司法体制公正性存疑,相信马来西亚凡事可以“不累!不累!”的民众,没想到VVIP真的会在这片土地上被判有罪。

纳吉是第一名被判坐牢的马来西亚首相,做为第二任首相敦拉萨的长子,他本身还担任过首相,又是目前执政的巫统实权领袖。在这样强大的背景下,不少人在纳吉当年被高庭判处罪名成立后,就认为纳吉最终会透过上诉庭和联邦法院的上诉程序,免除牢狱之灾。此番在控辩双方,充满争议的司法程序角力下,纳吉被驳回终极上诉,马上送入加影监狱,依然引来惊叹连连。

马来西亚法律制度,虽然奉行立法、执法和司法,由国会和不同法定机构掌管的三权分立制度,不过在前首相马哈迪掌权时期,有心人逐步蚕食三权分立的司法制度,先是废除法庭陪审员制度,建立一个容易掌握游戏核心关键的新制度,让人存有司法审讯有利于当权者的观感。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

司法审讯不应该成为当政者排除异己的一种手法,一旦人们长期对司法制度的公正缺乏信心,也就是说,民间如果普遍认为,司法审讯只会对有权、有势、有背景的人有利的话,必然认定VVIP被控,定能逃脱法律制裁。

这不仅破坏司法的公正形象,更会形成以偏概全的既定印象,影响国人对司法的信任程度。如果司法体系陷入崩坏的局面,破坏的不仅是公正的原则,还会典当国家的未来。

法律是种看起来简单,却又深奥的专业知识,很多人对于律法精神,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一份司法判词读完下来,很多人是有读没懂,更多人是读也不读。司法制度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应该成为各方誓死维护的精神,但往往因为平民对于律法不太懂,一旦司法审讯注入了政治元素以后,司法判决就会各方利益,为了本身政治利益而各自表述的局面,这样的情况,在政治纷乱的国度里,更为普遍也更有政治效益。

司法审讯要脱离政治的算计和布局,最好的情况就是人们要具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和律法精神,整体国民相信司法的制度和公正性,要有分辨忠义和善恶的能力,脱离愚忠的本性,否则今天这个判决有利于我方,我们就听到这方大表欢迎的言论;如果明天的司法判决不利于这方,我们就会听到同一群人发表司法不公,迫害忠良的言论,长久下去,罹患精神分裂可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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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陈贞团·时事评论员

照片/截自网络

*以上言论纯属笔者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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