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成 78岁黎智英判囚20年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在暂代高等法院的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法官指,黎智英是各项串谋的幕后主脑及推动者,判囚20年。
被裁定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罪成的黎智英,法庭认为判刑已考虑到他高龄、健康状况及被单独囚禁等因素,酌情扣减刑期,总刑期监禁20年。

黎智英被判20年,是《国家安全法》实施以来判处的最重刑期。
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的《苹果日报》6名前高层,分别被判监6年9个月至10年。前总编辑罗伟光、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及前社论主笔冯伟光刑期最长,各判囚10年。法官指他们并无作供、亦无协助控方,因及时认罪可获刑期扣减,10年监禁已是法例所订最低刑罚。
作为从犯证人的前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苹果日报》前副社长陈沛敏、前社论主笔杨清奇,法官指他们的证供对黎智英及各公司被告的定罪起了重要作用,因此判处较量刑起点为低的刑期。张剑虹囚6年9个月、陈沛敏囚7年、杨清奇囚7年3个月。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串谋煽动共三罪罪成,连同6名《苹果》高层,以及重光团队的两名成员李宇轩和陈梓华2月9日判刑,相信载有案中被告的囚车今早8时多抵达西九龙法院。
同样是从犯证人的重光团队成员陈梓华及李宇轩,承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分别判监6年3个月及7年3个月。
法官提到,考虑过所有资料后,法庭并不接受任何一位从犯证人属于“超级告密者”类别。
至于《苹果日报》三间公司因“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及“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罪”罪成,各被判罚款300万4500元(约151万令吉)。
新闻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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