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才能买酒 香烟3周内涨价
2018-10-17
卫生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宣布,即日起把合法买酒(烈酒)年龄,从现有的18岁调高到21岁,业者必须在售酒处与收银柜台明显列出“21岁以下不可买酒”的告示牌,酒瓶上须张贴“喝酒有害健康”标语,酒类摆放在特设与独立的柜台或货架、而且不能卖容量少过700毫升的小瓶装酒。
另外,祖基菲里也宣布,所有品牌的香烟将在3周内起价。自从落实销售与服务税(SST)后,所有烟草制品都涨价,以符合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规8A条文。
违规者一旦证实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祖基菲里日前在国会走廊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售酒新条例;他表示酒类容量不能少过700毫升,新条例只限烈酒,包括威士忌、朗姆酒、伏特加与白兰地,即以农产品为主,或焠取农产品的烈酒,啤酒则不在限制范围里。
原本政府有意给予各界业者18个月缓冲期做出调整,不过由于相关条例存在多时,并已过了缓冲期,因此新售酒条例一律即时生效。至于是否会为酒类设下最低售价,政府将会在讨论后再做决定。
他说,卫生部已在2016年5月27日,修订了1985年食品法令361条文,今日正式生效。这也符合2010年“第63世界卫生大会”达致的“减少酒精带来的伤害”全球性策略,即减少人民从市面上轻易购买到酒精饮料。
他说,这也符合2010年“第63世界卫生大会”达致的“减少酒精带来的伤害”全球性策略,即减少人民从市面上轻易购买到酒精饮料。
他说,新条例规定业者必须在售酒处与收银柜台明显列出“21岁以下不可买酒”的告示牌,所有酒精饮料不能与其它商品摆在一起,必须陈列在特设与独立的货柜。
售酒新条例
●提高售烈酒年龄
●贴警惕标语
●置独立货柜
●禁售小瓶烈酒
●啤酒不受限
资料来源:星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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