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骨茶店打人案|3被告仍不准保释 案件8月14日过堂
2026-06-16

控方于6月15日向在甲洞肉骨茶店打人案中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移交提控文件,法庭择定8月14日过堂,而3名被告仍不得被保释。

3名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持武器致人重伤),并与第34条文(共谋犯罪)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罚款或鞭刑。
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菲道斯向记者指出,这次主要是控方向辩方律师移交包括闭路电视画面在内文件。
他也说,3名被告仍不能被保释,目前正关押在双溪毛糯监狱。
此案的主控官为阿蒂芭副检察司;本案受害者郑德华(译音)也委任律师巫嘉杰作为旁听律师。
受害人仍感不适 需持续接受医生评估
另外,巫嘉杰向媒体说,其当事人郑德华被打后,至今仍感到不适,需接受医生评估。
“仍在接受评估。目前还是感到不适。”
他说,虽然当事人已出院,但仍经常感到不适,需要不时会诊。


一名男子早前在甲洞一间肉骨茶餐馆用餐时,疑因与3名醉汉对视而遭围殴,事发至今已超过一个月,但受害者尚未完全从伤势中康复。
此案于6月7日凌晨2时许,在隆市甲洞大街的兴记肉骨茶店发生。一名长发男子在肉骨茶店用餐时,竟遭3名恶汉残暴围殴。
警方事后证实已逮捕3名嫌犯,并指涉案嫌犯当时处于醉酒状态,不满被男子看了一眼,因此酿成打人事件。
被告王荣伦、赖凯斌和万凯辉(人名皆译音),在5月14日被控共谋蓄意严重致伤他人罪名,他们皆表示不认罪。
新闻来源:中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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