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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春祥起诉案判赔120万 雷智雄称未收到诉讼文件 “寄至旧地址 无人签收”

沈春祥起诉案判赔120万 雷智雄称未收到诉讼文件 “寄至旧地址 无人签收”

大马华商总商会总会长拿督雷智雄宣称,他从未收到彭亨州行政议员沈春祥起诉他诽谤的民事诉讼文件,并指那是因对方把文件寄送至他的旧地址,因此无人签收。

雷智雄昨日发文告,强调从未收到相关法庭通知书,如有收到定会回覆,并指基于目前的禁令,他暂时不能对外发言,这是他对法律制度的基本尊重。

“对方采取了一些程序上的操作,将法律文件寄送至我的旧地址,因为没人签收,所以弹回去。”

“由于我不知情下缺席,法庭在当时作出对我不利的判决。”

他说,接下来他会依法提出上诉,待上诉程序完成并取得阶段性结果后,才会安排正式的记者会作出交代。

“我始终相信司法公正,即使过程曲折,也不会改变我追求真相的决心,只要有需要,我会一路上诉到联邦法院。”

“现在,请大家耐心等一等。时机一到,我会亲自站出来说明一切。


拿督雷智雄表示,他从未收到彭亨州行政议员沈春祥对其提出诽谤诉讼的任何民事法庭文件,并称相关文件被寄往其旧地址,因此无人签收。

由于雷智雄在遭沈春祥起诉他诽谤的民事诉讼中,未能按时提交出庭通知,因此高庭批准沈春祥在雷智雄缺庭下寻求取得判决,并谕令雷氏需向沈春祥支付120万令吉的赔偿金。

高庭法官玛哈占是于4月9日,驳回雷智雄于1月7日,申请撤销沈春祥已于2025年3月20日,获她批准在雷氏缺庭下取得判决,谕令雷氏需就他发表中伤沈春祥的言论而损害后者的良好名声一事,向沈氏支付赔偿金。

玛哈占接着在去年11月5日,评估雷智雄需支付的赔偿金数额后,裁定雷氏需为他发表具诽谤性的言论和有辱沈氏名誉,支付上述赔偿金。

沈春祥是于2024年11月5日,入禀高庭起诉雷智雄诽谤,指后者通过一段视频发表污蔑他的言论,包括指控他与诈骗集团同伙,骗取“猪仔”家属的钱。


沈春祥于2025年1月14日,在《中国报》刊登关于他起诉雷智雄诽谤的启事。

新闻背景

高庭法官玛哈占于4月9日,驳回雷智雄于1月7日寻求撤销沈春祥在他缺庭下取得判决的申请时指出,起诉人曾数次尝试亲自把诉状交给雷氏,但以失败告终后,最终曾通过替代传递诉状方式,登报通知答辩人关于这宗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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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起诉人无法把诉状送达答辩人后,高庭于2025年1月2日,批准起诉人申请通过替代传递诉状的方式,在《中国报》和另一家中文报,刊登沈氏于2024年11月起诉雷智雄诽谤的上述诉讼一事。

她指出,起诉人之后已按照庭令,在去年1月14日通过2家中文报章,刊登启事公告上述诉讼一事。

“然而,答辩人依然没根据2012年法庭条规的期限,按时提交出庭通知。”

她说,起诉人接着向高庭申请缺庭判决,高庭于去年3月20日批准,最终她于11月5日,评估雷智雄需支付的赔偿金数额后,裁定他需为发表具诽谤性的言论和有辱沈氏名誉,支付120万令吉的赔偿金。

新闻来源:中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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