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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刺杀案|控谋杀学姐叶芯嫙 14岁少年不认罪

校园刺杀案|控谋杀学姐叶芯嫙 14岁少年不认罪

男中学生被控刺死女学姐叶芯嫙案,今日转交高庭审理后,涉案少年在高庭表明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此案从八打灵再也推事庭移交莎阿南高庭审理后,今日首次在高庭过堂,而媒体和之前一样,因涉案的是少年,而非成年被告,所以不获准进入庭内采访此案。


“男中学生刺死女学姐”案的少年在高庭表明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涉案少年代表律师冯吉祥在案件过堂结束后,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披露,法庭通译员今日是以华语,向其当事人宣读控状内容。

他说,少年接着在通译员协助下,于法官阿德琳面前,以华语否认犯下谋杀罪,并要求审讯。

他指出,高庭最终择定此案将于3月6日再次过堂,以敲定案件确切的开审日期;目前案件暂定于7月开审,预料高庭将会择定一连两周的审讯日期。

今日代表控方上庭的主控官是阿克哈利和占丽雅扎丽花副检察司。


校园刺杀案中的16岁受害者叶芯嫙。

2025年10月14日,雪州八打灵再也一间国中发生轰动全国的14岁少年在校园持刀刺死16岁学姐叶芯嫙,导致后者伤重毙命的案件,涉案少年去年10月22日,在推事庭被控谋杀罪,由于谋杀案是属高庭审理权限,因此推事庭没记录被告认罪与否。

根据控状,少年被控于10月14日早上约9时20分,在雪州灵市白沙罗万达镇国中四校底层的女厕二号厕所谋杀受害者,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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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介于30至40年及不少于少12下的鞭笞刑罚;但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97条文,任何人在犯案时若是未满18岁的未成年者,不能被判处死刑,而是将遭还押监牢,还押期限则交由国家元首或州统治者发落。


少年被告代表律师冯吉祥。

新闻来源:中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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