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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刑事案件】大色魔坐牢15年 监狱内皈依佛教

【90年代刑事案件】大色魔坐牢15年 监狱内皈依佛教

李兆明在被捕后,开始带着警方一处又一处去揭发受害者埋葬的地点,引起社会哗然……

 我不是大色魔   自称杀人魔

杀害无数女子的李兆明,不喜欢被称为‘大色魔’!

李兆明在怡保巴占新村被警方逮捕后,曾大言不惭地向在场警方人员揭露,他是爱滋 病带患者,所流出的血液都带有爱滋病毒, 最好不要靠他太近。这项惊人的揭露,令当时奉命擒捕他的警方人员,吓得三魂不见七魄,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另外,李兆明也曾大言不惭地表示外界称呼他是一名大色魔,其实是大错特错,他并不认同这个称号。

身得高大威猛,样貌俊俏的李兆明,在被警方录口供时曾经向警方揭露,所有和他发生性关系的女子都是你情我愿,他从来不曾威迫她们和他发生性关系。因此,对于‘大色魔李兆明’的称呼,他由始至终都不认同,反之对于其他称号如‘杀人魔’,他则不反对。

发生超友谊关系 挣扎间窒息

李兆明在被捕后,开始带着警方一处又一处去揭发受害者埋葬的地点,引起社会哗然。

原本面对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提控,李兆明在辩护律师的建议下,副检察司批修改控状至第304条文(误杀),同时俯首认罪。

上述所指的误杀罪名乃是指轰动全马的太平美容师林碧莲失踪遇害案件,李兆明于1997年1月29日晚上9时30分至1月30日之间,在太平峇登路的油棕园内,紧扼女美容师林碧莲的颈项,导致后者死亡。

原来,当年33岁的林碧莲在1996年间曾在报章上刊登业务广告、详列电话号码及店址,而认识了当推销员的李兆明,双方多次通过电话交流业务,后者更约定1997年1月 29日前往太平和死者会面洽谈。

当天晚上7时 30分,林碧莲接获一通电话后,独自驾灵鹿轿车出门和被告约会,两人到峇登路1间海鲜餐厅进餐后,共同乘车兜风,并停在峇登路英里的棕油园内聊天,进而发生超友谊关系。

事后被告向死者索取提款卡受拒,死者并推开车门走出车外,结果被李兆明捉回车上,双方在挣扎间扼住死者颈部,导致她窒息死亡。

1997年 10月24日,李兆明引领警方人员到太平峇登路74英里油棕园内,寻获一 副人类骸骨,通过死者衣物、牙齿纪录及脱氧核糖核酸化验骨骼,证实死者是上述失踪女郎林碧莲。

李兆明三要求  双溪毛糯服刑

李兆明在被押入高庭至下判的前2 个多小时,情绪良好,更不时与律师、记者交谈, 状况与平日无异。当闻判入狱15年,他依旧神态自若,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入狱下场而情绪失控。

 ‘大色魔’李兆明,在法官宣判前向法庭提出三项要求:

  • 他向高庭法官拿督朱基菲要求,其15 年的刑期由被捕日算起,也就是1997年10月1 日。
  • 他也要求法庭将他送往双溪毛糯监狱服刑,方便其家人探访。
  • 同时,他在服刑期间,可以接受爱滋病治疗。

当时,李兆明的辩护律师向法庭求情,表示李兆明在遭警方人员逮捕之际,曾遭枪伤右脚,当时脚虽然已经痊愈,但双脚长度却有了三寸之差。而身患绝症的他假若服刑10年 出狱后,也只有44岁而已,虽然李兆明未婚, 但家中仍有年迈双亲需照顾。

监狱内皈依佛教

李兆明的身材高大,粗硕的左右手臂,各纹上一只张牙舞爪向前扑的‘猛虎下山’刺青,有一行看来像咒文的图案绕着猛虎。

此外,李兆明的背部也有特别的深蓝色纹身图案,像一间有尖顶的庙宇,中间部份有红色的图案,而下部份也有不同的深蓝色图案。

根据当时的报导,李兆明可能是在干下了强 奸和奸杀罪行后,迷信地 纹上这类看来充满神秘感的刺青图案和咒语,以为在做了坏事后可以逍遥法 外。另外一个可能性,是他相信在纹了这类刺青后,可以‘有恃无恐’地 做坏事。

令人感到好奇的是, 在李兆明被警方逮捕并被控上法庭后,竟然于1998 年1月间,在太平监狱内正式皈依佛教。提起李兆明的皈依佛教,也是有段故事。当年33岁的李兆明于1997年9月在怡保落入警网、关入太平监狱期间, 他的双亲不曾探望他。根据李兆明在1998年4月指出,他的父母于1998年1月 间来太平监狱探望他时,也是他下定决心皈依佛教的日子。

他说,当时他的父母带来了一名法师,他就在父母的面前, 由这名法师替他主持皈依佛教的仪式。根据了解,过后他的家人就不曾探望他,直到他去世。

善恶终有报,李兆明最后的下场就是对世人最好的警惕。

永远放不下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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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恶名昭彰,李兆明始终是父母眼中永远放不下的儿子。

干下系列强奸案的大色魔李兆明,在生时让 家人蒙羞不已,也让家人对他失望万分,即使如此家人还是在他病逝后,为他办理身后事。

他的双亲也在文德甲慈恩寺为他安置一个灵位,让法师为他超度。“他既然已经逝世,人也没有存在这世上了,不论身前他有多好多坏,一切随之结束……”

多坏都是自己的孩子,父母怎能放得下李兆明这儿子呢?

当年马华公共服务投诉组主任张天赐说,李兆明案件是他处理投拆案14年,最印象深刻的案件。

他貌,难忘的原因是因为在同 一个时间内,有4名遭李兆明杀 害的死者家属向他求助。 “我还记得一名来自隆市怡保路受害者父亲的投拆,因为他在死时连女儿的尸首也未找到,女儿是怎么死也不懂。”

当时,张天赐在受访时表示,随着李兆明死于爱滋病,一切仇怨也应结束,希望李兆明在临死前,对自己所做感 到后悔,露魂得到安息。

从生活出版社资料室内的许多可贵的剪报中,最令记者感触的是,李兆明在干了人神共愤的一卡车坏事后皈依佛教、接受佛教弘法,对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深感后悔,并希望借助佛理感化,洗脱他生前所造下的罪孽。然而,这又有什么用呢?大错已铸成,在犯罪之前,若能转念三思,事情也就不会去到万劫不复的情况。

整理:叶文威

资料来源/生活出版社资料室

《星洲日报》、《中国报》、《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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