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与枪奇女子|从第一女杀手到第一女律师
中国清末民初,女子地位卑微,如果在这个风起云涌的时代,能够被冠于‘女强人’之称,可见是非一般奇女子了。而郑毓秀不只是女强人,她曾是特务、女刺客,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及女律师,她的一生,从未平淡过。
郑毓秀系出名门,1891年3月20日出生在广东一个大户人家,祖父是富甲一方的商人,父亲则是清朝的户部官员,常年留居北京。郑氏家族是个典型的宗法家族,子孙们都过着循规蹈矩的生活,但郑毓秀却是个特例,从小就有主见、勇敢表达自己的意见,如拒绝裹小脚即是一例,即使被恐吓将来嫁不出去也毫不动摇,而这可能也与她曾在由美国传教士办学的天津崇实女塾教会学校念书有关。
1903年,郑毓秀和母亲去了北京和父亲一起生活,亲眼目睹大清帝国的破落,也接触到许多先进思想,对于聋婚哑嫁的传统安排式婚姻不认同,年仅14岁的她还亲自写退婚信给对方表达拒绝之意,也因此和家里闹翻。不过,郑毓秀并不害怕,15岁那年,得知革命者孙中山等人前往日本时,毫不犹豫的决定也远赴日本读书,甚至加入了中国同盟会,开始她的特务生涯。
身为同盟会的一员,郑毓秀参与过不少危险的任务,包含多次为革命党人秘密运送军火、炸弹、传递情报,甚至是暗杀清廷及北洋军阀要员的活动。辛亥革命之后、南北议和之际,她又协助革命党人刺杀袁世凯(在执行前受到京津同盟会分会的紧急指示而中止),以及清末立宪派大臣兼宗社党首领良弼(成功),以‘美女刺客’的形象名震京师。
1910年代中期,郑毓秀到了法国,在巴黎学习法律,并于1925年取得法学博士学位,成爲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法学博士,也是目前有确切资料可查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留法期间,郑毓秀刚好遇上‘巴黎和会’(1919年1月18日在巴黎凡尔赛宫召开的会议,签订了著名的凡尔赛条约),当时为了日本在山东的权利问题,还在中国国内引发了‘五四运动’。
在凡尔赛条约签字的前一天,郑毓秀召集约数百名在法华人,包围中国首席代表陆徵祥的寓所,以玫瑰枝干冒充手枪,逼他不得在和约上签字,不得将山东半岛转由日本接管,最终中国政府保留了收回山东的权利,而郑毓秀也从此以‘玫瑰与枪’的典故扬名海内外;风度优雅、能言善辩、知书达礼的她,于巴黎街头慷慨激昂演说的身影,也让中国在法国的知名度大开。
拿到法学博士后,郑毓秀回到中国,与留法时期的友人、中国首位留法博士魏道明一起在上海法租界开设了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第一位有史可查的女律师,也经手过不少知名的官司,但对她而言最重要的,是提供志同道合者庇护。
1927年8月,她与魏道明结婚,兼任上海法政大学校长,1928年又任国民政府驻欧特使。1928年11月,国民政府立法院在南京成立,郑毓秀又被任命为第一届立法委员,是51名立委中仅有的二名女性之一;其间因为她精通欧美法律,加上显赫的革命经历,也让她获得担任民法编纂委员的机会,为5位编纂委员中唯一的女性,在起草中华民国民法草案时,特别提出增加多条女性权利保护条文。
1942年代,她的丈夫魏道明接替胡适,出任中国驻美大使,她也成了大使夫人,随夫远赴美国,还在1943年宋美龄访美期间陪同,连罗斯福总统的夫人都称赞她深具政治头脑,不同于历任中国大使夫人。而她也美国期间,以自己在法国时那段‘玫瑰与枪’的经历,出版了自己的同名英文自传。
二战后,她和魏道明又一同返回中国,1948年1月,郑毓秀投身第一届立法委员的选举,角逐上海市全国分区立委当选;不过,1948年底,因为在政坛发展失利,郑毓秀夫妇淡出政治舞台,前往巴西住了几年,随后又辗转前往美国旅居。
回不去中国,也无法到台湾,夫妻俩经历了相当长的困顿岁月,1954年,郑毓秀罹患癌症,1959年12月病逝于美国洛杉矶,享寿68岁。
资料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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