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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刑事案件】马金融保险库爆窃(二):嫌犯扣留所内 离奇丧命

【90年代刑事案件】马金融保险库爆窃(二):嫌犯扣留所内 离奇丧命

吉隆坡前总警长依斯迈仄鲁亲身到场,钻入阴沟实地了解案情。

马来亚金融公司保险库爆窃之后,那个时候不少人议论纷纷,为何保险库一点都不安全?这究竟是保安措施疏漏吗?

正因为如此,当时媒体更找来专家,看看可否透过任何蛛丝马迹以便及早破案。

当时,就访问了曾在前林明矿场工作了22年,后来改行经营茶餐室生意的何水盛。依他在矿场工作的多年经验看来,这些窃贼至少动用两周的时间来挖掘上述地道。

根据犯案遗迹来推测,潜入蕉赖友力花园马来亚金融公司造案的窃贼 ,至少有4至5人,并且花了两个星期的时间挖掘该条长达20 至30公尺的地道,然后潜入该金 融公司爆窃保险箱。

虽然这种挖掘地道的造案手 法引起轰动,可是在这些曾在 地底工作了十几二十余年的前矿工眼中,有关手法并不是什么‘高难度’的手法。

“只要拥有一些知识,任何人都可能挖掘这类地道。” 受访者乃是从照片中的泥沙质(粉石),估计窃贼的挖掘进度(每日3至5尺,间中有干扰或阻碍),从而得出这个结论。当时的受访者也表示他更是相信这些窃贼是使用具有高度腐蚀性液体及尖嘴锄将金融公司的地板弄穿,继而进入保险库造案。

被扣留16天的嫌犯    怎么突然丢了命?

由于这起案件在当时非常轰动,警方更是非常关注,希望将犯案人士绳之于法。

经过警方的一番努力调查,当时扣留了3名华裔嫌犯接受调查,而其中一名嫌犯李国良更是被扣留了16天。

一起爆窃案,一间扣留所,好好的一个人进去协助调查,结果16天后却在扣留所内离奇死亡。

李国良的事件,在社会形成不小的轰动。

当年,死者留下一名遗孀及两名年幼的孩子,分别是7岁的儿子及4岁的女儿。而死者弟弟 Q.S.李在当时的代表律师加巴星陪同下,亲自检验尚未获准领出的死者遗体后,向大众传媒透露–经过医院证实,他是遭硬物殴打以致内部溢血窒息而死。

伤痕累累   是谁狠心下的手?

随着案件揭发、验尸庭宣判李国良是死于怡保路警方扣留所的一简扣留室内,身上共有45处伤痕、7条肋骨折断以及多处内伤,死前痛苦万分。

经过了解,原来死者被扣留的期间,共有11 名警探曾经盘问过死者。当案件进入法律程序,当时的推事加拉鲁汀表示,死者接受了96个小时的盘问过程后死亡,因此与死者有所接触的警探,应该对此案负起 一切责任。

李国良在扣留所毙命案,家属甚至要求当时在位的时任首相拿督斯里马哈迪医生严正看待这一起案件。

当时的代表律师加巴星表示,死者涉及蕉赖马来亚金融保险库爆窃案,可是在紧急法令第3(1)条文下被扣留。

然而,警方在扣留任何嫌犯时, 必须获得部长级在紧急法令第4(1)条文下的允准。因此,警方援引这条法令扣留李国良之际, 已犯了错误。

此外,若是死者被证实是死于他因的话,死者家属肯定会通过法律管道起诉政府当局,包括警方,届时警方要出庭解释。

90%的保险箱都中招,当中只有75个幸免。

赤裸半蹲,偏体伤痕,李国良死得很可怜!

开调查庭找出死因

事情发生后,当时的总检察长拿督莫达阿都拉发表声明,总检察署已发出逮捕令,指示警方逮捕一些涉及的警员。

由于事态严重,警方对李国良的死因展开调查,并提呈调查报告。不过,总检察长莫达阿都拉不满意警方无法确定谁必须对其死亡负责,所以再次发出指示,谕令开调查庭,以找出李国良的死因。

经过6天的开庭审讯,调查庭裁决,李国良在扣留所身亡,非个人因素造成, 负责在扣留所盘问李国良的11名警官及警员 ,都必须负起刑事责任。

经过一番调查,原来1995年5月4日早上8时至5月12日晚上 8时期间,两名被告为了向李国良逼供以取得资料,以便爆窃案早日水落石出,但是却蓄意致伤李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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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衷心     尽责查案

当时律师在求情时指出,两名被告—慕哈立莫哈末查尼巡长(当年35 岁)及次被告P.山姆甘巡长(当年33岁)当时其实是在执行任务,他们并没有获得利益,反之只是显示他们对政府的忠心。

这两名在1981年就加入 警界的被告,先后更是获得无数奖章,包括由最高元首颁发的奖章。当时,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曾表示,爆窃案发生后,报章一直大事渲染此事,给警方带来很大的压力,他们是没有意图造成李国良死亡。而这件命案发生后,更是永远钳在俩人的脑海里。

当年验尸庭第一名证人保罗江看见李国良身上有多处伤痕。

面对自己的过失,两名被告聆毕控状后,立刻承认有罪,并表示知道认罪后,法庭将不研审此案,及将面对的后果。

法官茱拉耶雅在判词中指出,两名被告在犯案时,的确是在执行任务。基于此为他们首次犯罪,法官判他们坐牢18个月,刑期由当日算起。

法官也补充说,希望这个判决能成为一个教训,以便被告在往后执行任务时,不再犯下同样的错误,而这起案件也能成为其他警员的一个借鉴。

李国良的死,当时有11名警员须负上责任。

资料来源/生活出版社资料室

《星洲日报》、《中国报》、《南洋商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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